主辅分离距规定时限仅1年 央企瘦身到最后关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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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 07:39 第一财经日报 | ||||||||||||
“我们确定了油田、炼化、销售、工程作为主营业务,其他业务将通过多种渠道逐步有序退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刘根元说,“2002年年初到今年9月底,已累计有283个单位平稳实现改制,分流职工3.51万人。” 作为第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的单位代表,他在26日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经验交流大会第一个发言。“2004年至2006年,我们计划对860个单位实施改制分
对于刘根元和中石化来说,两年多的“瘦身”只是一个开端。对于更多的国企来说,他们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26日透露说,目前中央企业主营业务达3个以上的占全部中央企业的56.1%。主营业务太多,业务跨度过大,已经严重影响到企业的资源配置效率。在中央企业超过8万亿的资产中,有8.1%的资产都属于辅业资产;1000万中央企业的现有职工中,有近三分之一属于辅业单位职工。 为配合国有企业强化主营业务,分流富余人员,2002年11月原国家经贸委等8个部门专门下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下称859号文件),推动国企进行主业和辅业分离改制。859号文件以及其配套文件规定分流后的辅业企业在满足利用原企业的“三类资产”;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30%(含)以上;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四个条件后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来自国资委的统计数据表明,截至2004年9月底,各地实施主辅分离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有775个,实施改制企业2639户,涉及富余人员70.8万人。从中央企业的情况来看,截至2004年10月底,共有62家上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总体方案,目前已经批复43家中央企业的总体方案。据初步统计,目前实施主辅分离的改制企业享受税收减免金额共计1.1亿元左右。目前已有11户中央企业上报第二批实施方案,涉及三类资产157.7亿元,需要分流安置职工9.4万人。 在国资委看来,目前的主辅分离进度太慢,“离国家规定的时限只有一年左右的时间了,时间紧任务重”,邵宁表示,“一些地方由于政府机构调整等原因,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工作启动较为缓慢;中央企业正在实施辅业改制的资产和人员占纳入改制范围的资产和人员的比重,还不足五分之一,特别是一些资产规模较大,富余人员较多的中央大企业,推进的难度比较大。” 对于一些特殊的行业来说,他们的“瘦身”迟缓是由原因的。“2002年底刚刚实现厂网分开,电力企业大的主辅分离没有完成,下面的企业主辅分离的时机是否到来,我们还不清楚。”电力企业的代表说。 “辅业改制这项工作处于启动实施阶段,大头还在后面。”国资委企业分配局局长熊志军说。邵宁透露已经实行主辅分离的企业暴露出职工持股过于平均、企业管理不善、产权过于集中等问题。 在26日的经验交流会上,优惠政策时限、劳动关系的调整和优惠补偿、改制企业的经营者激励成为企业代表关注的焦点。 由于859号文件从2003年1月1日执行,到2005年底3年税收政策优惠将结束,这是大批正在改制和尚未改制的企业不愿看到的。 “我们希望国家延长改制分流及减免所得税政策执行时间。建议国家有关政策最好不要设年限,应伴随国有企业改革的全过程。” 刘根元提出建议。也有其他代表抱怨:“税务优惠政策画的饼很大,但是操作执行很难,没有细化的操作标准。很多分离企业到现在还没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对此,熊志军表示将尽量争取更长时间的税收优惠政策,不过可能会很困难。而对于员工补偿金、分离企业经营者激励问题,熊志军也表示了担忧,“不能由改制企业来主导改制。为改制而改制的改革最后的结果就是把国有资产改没了。在一定情况下可以采用企业经营者激励,但是在操作上一定要规范。在实践中要预防两种倾向,一是不具备条件的硬推造成不稳定,二是高价改革,迁就少数人利益。”熊志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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