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辅业改制要重视四大问题 谨防大锅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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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 11:48 天府早报 | ||||||||
国务院国资委:国企辅业改制要高度重视职工平均持股等四大问题 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职工的经济补偿要有度 经营者持股要合规 产权转让要有序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26日说,国企辅业改制要高度重视职工平均持股、企业的公司治理、企业的机制转换以及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等四大问题。
邵宁是在由国资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四部门联合召开的全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经验交流大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他说,根据最近对已实施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的20家中央企业的651户改制企业股权结构情况进行的统计,职工整体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职工持股平均化、外来投资的比重不高是当前辅业改制的重要特点。国有企业职工长期以来形成的平均主义、“铁饭碗”、依赖企业等落后观念,不会在短时间内自然转变,特别是辅业改制后股权结构平均化等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容易形成新的大锅饭。 改制内容要合法合规 邵宁表示,辅业改制是从旧体制进入新体制的一次大跨越,特别要注意在改制内容和程序上合法合规。他提出了三点要求。 职工的经济补偿要有度。在调整职工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对职工进行经济补偿,各地和各企业之间收入水平不一样,对改革成本的支付能力不一样,不要盲目攀比。 职工持股和经营者持股要合规。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等规定,不能通过无偿量化的方式持有股权。 产权转让要有序。改制过程中资产处置要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避免少数人操纵。要规范资产转让交易方式,有条件的要尽量做到进场交易。 公开职工的经济补偿 邵宁介绍说,经批准实施辅业改制的企业,注意在盘活资产的同时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又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理顺职工劳动关系,对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及相关债权的处理,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并通过有关部门的认定。 改制分流推进难度大 邵宁表示,由于一些地方政府机构调整等原因,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工作启动较为缓慢。同时中央企业正在实施辅业改制的资产和人员占纳入改制范围的资产和人员的比重还不足五分之一,特别是一些资产规模较大,富余人员较多的中央大企业,推进的难度比较大。 记者了解到,截至2004年9月底,各地实施主辅分离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有775个,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黑龙江、辽宁、湖北、四川、甘肃等地,涉及改制企业2639户,涉及富余人员70.8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