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个《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出台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 11:55 经济参考报 | ||||||||
国家将实施节约和替代石油等十项重点节能工程 本报讯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了我国首个《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据此,发改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司长赵家荣25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实施节约和替代石油等10项重点节能工程,可实现节能2.4亿吨标准煤。
实施建筑节能工程。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国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将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加快供热体制改革,加大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力度等,可分别节能5000万吨标准煤。 实施绿色照明工程。“十一五”期间,将重点推广高效节电照明系统、稀土三基色荧光灯,对高效照明电器产品生产装配线进行自动化改造,可节电290亿千瓦时。 实施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十一五”期间重点对政府机构建筑物及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将节能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实施公务车改革,带头采购低油耗汽车;中央国家机关率先试点,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在2002年基础上降低10%。 “十一五”期间,国家还将实施的重点节能工程有: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