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质监昨成立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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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 09:10 现代金报 | |||||||||
12月1日起——— 食品安全将分红黄两级预警 □记者 杨丽荣
金报讯 昨天,宁波市质监局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机构,12月1日起,主要是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和卫生进行监督,为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扎起了一道“篱笆”。 分四类对企业进行巡查 今后,宁波的食品企业将要戴上ABCD的帽子,并且市县质监部门将根据生产加工企业状况,实行分类巡查。 A 类是指获得国家免检的产品以及市级以上的名牌产品,质监部门将每年巡查一次;B 类是指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市级以上监督抽查连续两年产品合格的企业和低危食品生产企业,质监部门将每半年巡查一次;C 类是指生产条件尚可,还未获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产品质量不稳定(三年内曾出现市级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需要帮扶的企业和中危食品生产企业,每季度巡查一次;D 类是指列入市、县两级重点监管的企业和高危食品企业,每月巡查一次。 另据悉,市质监部门以巡查C、D类企业为重点,还将在全市选出10-20家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动态监管,随时抽查,明查暗访。 食品安全分红黄两级预警 除了食品厂家要戴帽以外,质监部门还将根据食品质量安全定期监控和分析预测,及时发现产品存在的问题并作出预警。食品质量安全预警将分两个等级: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建立食品质量安全颜色预警机制,用红、黄色告知市民产品质量状况。 红色警告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监督抽查食品的抽查批次数≥10批次,产品质量指数<60,且产品批次不合格率≥50%;监督抽查食品的抽查批次数≥10批次,产品质量指数≥60,但产品批次不合格率≥70%。 黄色警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监督抽查食品的抽查批次数≥10批次,产品质量指数<70,且产品批次不合格率≥40%;监督抽查食品的抽查批次数≥10批次,产品质量指数≥70%,但批次不合格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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