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上调污水处理费用以治理三峡库区水污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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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 01:21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雷弟明25日重庆报道】 重庆市政府今日宣布,从12月1日起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主城区居民用水的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40元/立方米提高到0.6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的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40元/立方米提高到0.90元/立方米;其它区县居民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按0.40元/立方米征收,非居民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按0.80元征收。
据介绍,三峡工程实现二期蓄水后,长江上游水流减缓,水质发生变化,库区水环境治理刻不容缓。按照国务院规定,重庆市在2003年底之前开工建设了38座污水处理厂,现已建成23座投入使用,另外11座将在年底完工,其它4座将在明年底前完工。同时,重庆市政府还决定在2010年前,在重庆主城区、三峡库区及影响区建20座污水处理厂,在三峡库区沿江重点小城镇建设90座污水处理厂。 由于工程建设量大,国家建设资金有限,地方自筹部分也难以维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因此,在通过听证后,重庆市政府决定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以此来维持污水处理厂的有效运转,以保证污水处理真正达到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