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通讯员刘金山报道 为积极贯彻落实"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服务方针,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河北省海兴县电力局根据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了十项措施。
一、认真开展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县城客户服务中心和所有的乡(镇)供电所达到《农村用电营业规范化服务标准》。
二、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3天向社会公告,重要用户提前7天有专人通知。
三、全天24小时开通"95598"电力服务热线,向社会和电力客户提供不间断的故障报修、业务咨询、增容报装和投诉服务。
四、客户供电可靠率和居民客户终端电压,县城不低于95%,农村不低于90%。
五、电力建设围着项目转,新上项目实行"一把手"工程,只要用户打一个电话,实行
上门服务。对特殊的用电客户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一切贴费、设计费全免,审查、设计、批复手续从简。
六、供电企业受理客户申请用电,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送电。
七、合理安排供电负荷,及时调整运行方式,加大对农业用电的倾斜度,制定支农运行方式和应急调度方案,确保农业优先用电。
八、制定海兴县《2004年电网调度预案》,对较大企业及利税大户实行保护性用电,对用电大户实行专线供电。
九、贯彻执行同网同价政策,对全县用户实行一户一表,做到了"三公开"(电量公开、电价公开、电费公开)、"四到户"(销售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五统一"(统一电价、统一发票、统一抄表、统一核算、统一考核)。
十、聘请了8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客户为电力行风监督员,采用定期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内外部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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