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出台新规 央企老总薪酬规范入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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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 10:42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据新华社报道 “国企老总的薪酬究竟该怎么定?”这是国资委成立后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一个问题。 此前,由于出资人不到位,企业普遍存在负责人薪酬自定的现象,缺乏必要的规范
继去年底《中央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暂行办法》颁布后,国资委在今年6月又出台《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和中长期激励单元构成。基薪是企业负责人年度的基本收入,主要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经营管理难度、所承担的战略责任和所在地区企业平均工资、所在行业平均工资、本企业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确定;基薪按月发放。绩效薪金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以基薪为基数,根据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级别及考核分数确定,考核结果出来后,兑现绩效薪金的60%,其余40%的绩效薪金延期到离任或连任的第二年兑现。这套办法明确了负责人的薪酬必须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提出了对企业负责人薪酬规范管理和挂钩的具体措施,薪酬制度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 《国际金融报》 (2004年11月22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