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年终不得人为调节利润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 07:26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单继林北京报道 国资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所监管的中央企业做好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核上报工作,企业领导人和职工收入分配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不得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过程中,不得利用合并范围变动及不作内部充分抵销等手段人为调节企业利润。 通知要求中央企业严把财务决算数据审核关,在2004年度财务决算工作中,一是应规
通知特别提到,企业应当加强股票、债券、期货、外汇、对外担保等高风险业务的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