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8日,经南京市政府同意,由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计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市总工会等五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共同对企业在职职工工资增长从政策层面上提出指导意见。
据了解,该市将通过减少工效挂钩限制、鼓励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鼓励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等三种办法,支持和鼓励各类企业在有经济效益的情况下适时增加在职职工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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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工效挂钩”,是指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目前南京已有近400户企业实行“工效挂钩”,今后该市企业的工效挂钩办法将得到改进和完善。一是在坚持“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基础上,工效挂钩比例由原来的1:0.3~0.8提高为1:0.3~1,企业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职工工资总额的提高有了更大的自主权。二是适当放宽工效挂钩实行的范围,由原来限制在国有、集体企业中实行,扩展为该市生产经营正常、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的企业均可按规定实行。另外,企业实行的工效挂钩形式,也由以往的政府部门审定改为企业依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自主确定,给予企业更大的自主权。
按规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在工资指导线基准线范围内,可自主确定工资总额;企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在效益允许的前提下,可在工资指导线预警线范围内自主确定工资总额。
根据要求,盈利且连续三年增长而未增加职工工资的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依据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参照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改革企业工资分配办法,尽快提高职工工资。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重点查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的违规企业,依法保障职工权益。
据统计,南京市近年来职工平均工资每年都以15%%左右的比例增长,2003年全市的平均工资水平为18853元,增长率为16.23%%,今年在职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率目前在15%%左右,预计到今年底可以突破2万元。 杨涌 宁劳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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