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宣布长江水利委员会21人因受贿等受惩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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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 07:26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郭鲲) 国家审计署昨天宣布,长江水利委员会近日对在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建设中收受贿赂、玩忽职守的21名工作人员做出党纪、政纪惩处。 审计署披露长江堤防建设工程问题后,长江委党组根据受贿数额等情节对21名违法违纪人员分别做出了处理决定:触犯刑法的4人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收受施工单位贿金1万元以上的10人被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收受施工单位贿金在5000元到1万元的7人被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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