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盂县胡支乱批 每年数千万能源基金成唐僧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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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 08:11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王维香/文 山西盂县是产煤大县,每年征收能源基金数千万元。但审计情况表明,该县领导胡支乱批———记者调查:能源基金成了“唐僧肉” 近期,山西盂县一些读者向本报反映:“几年来,盂县县政府向本县各煤炭企业征收
根据读者来信反映的情况,记者赴盂县进行了调查。 盂县是山西省第三产煤大县,年产原煤700多万吨,外销煤炭500余万吨。据有关部门审计,1998年至2003年,该县向所属煤炭企业征收能源基金1亿多元。由于征收渠道多而乱,几年间漏征能源基金1900万元;1998年至2000年,县政府某些领导以能源基金担保贷款4000万元,三项合计近1.6亿元。 按照几届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由县里直接支配的能源基金,主要用于巩固煤炭产业,增加技改投入;用于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地面产业。但从这几年来能源基金的收支审计情况看,盂县能源基金多渠道征收漏洞百出,胡支乱批形成黑洞,1.59亿能源基金及贷款的绝大部分成了县里某些领导和部门手中的“唐僧肉”,被随意分食,而真正用于煤炭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投入却寥寥无几。 征收部门、渠道多而乱,能源基金流失严重。据了解,长期以来,盂县能源基金由县经贸委、县计委、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已撤消)等部门,分别通过县煤炭运输公司、煤炭稽查队、三都发运站以及乡镇煤运公司征收,且各自为政,随意减征、免征甚至列支,造成能源基金大量流失。据审计,几年来,县煤炭稽查队超越权限,免征有关企业能源基金267万元;县煤炭运输公司不计、不提或少提县专项基金1585万元,此外,该公司还将代征的煤炭基金列支133万元,3项合计共流失能源基金1985万元。 胡支乱用,能源基金成“唐僧肉”。根据审计部门的审计资料,1998年至2000年10月,盂县共征收能源基金5017万元,支出548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经费补助支出3031万元,占55.3%,严重违反能源基金使用规定和范畴。如购买小汽车支出129万元、会议费112万元、招待费57万元、奖金15万余元、房地产开发40万元等。2001年,能源基金一般性支出132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经费补助支出668万元,会议费、考察费42万元,购买小汽车支出100万元。该年度煤炭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与年初预算相对照,特困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支出为零,其他生产建设性支出投入未按预算执行,个别预算项目虚设。2002年,县政府将本该用于煤炭集约地区建设性支出的能源基金,用于安排清理历史旧欠和行政事业单位经费补贴716万余元;2003年煤价上涨,能源基金也水涨船高,全年共征收5212万余元,支出5054万元,其中用于公路建设、城市维护、行政事业单位经费补助、宾馆接待费、防疫项目资金及清理历史旧欠等的支出就达3626万元,占65.4%。 个别领导擅自以能源基金担保贷款,形成“黑洞”。由县里少数领导批准,以能源基金担保贷款,并以能源基金偿还本息,是分食“唐僧肉”更巧妙的手段。1998年至2000年,担保贷款总额4032万元,以能源基金偿还本息2021万元,未偿还本金2299万元。盂县东坡路建设,能源基金直接投入491万元,担保贷款580万元,共计1071万元。据专项审计,仍有500万元工程款未付,县里个别领导和责任者拍拍屁股一走了之,至今没有任何说法。 然而,当记者采访时,县里有关部门的个别领导干部却说,盂县的财政收入主要是煤炭,年财政收入约3亿多元,听起来不算少,但大部分都让上级部门提走了,县里没钱,又要办事,怎么办,只有动用能源基金,这是“合理不合法”的行为。看来,要彻底清理盂县多年来能源基金中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真正做到专款专用,需要上级有关部门以及盂县县委、县政府痛下决心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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