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4日讯(记者 李茁)今天上午,来自广州、深圳、长沙、厦门、成都、福州、南昌、南宁、海口、贵阳、昆明等11个泛珠三角省会城市暨副省级城市的警方负责人,在广州共同签订了《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框架协议》。
根据该协议,11市警方将根据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在警务信息、办案、公共信息网络安全、道路交通管理等多个领域内加大协作,共同维护泛珠三角地区的
社会治安稳定。
协议签订后,11市警方将建立连接各城市的电子警务信息平台,实现城际间公安业务协作电子化、网络化,整合各城市间公安信息系统,相互开放,异地查询,使协作区内各市公安信息资源共享。通过建立犯罪动态信息网上交流制度、工作经验互动交流制度,相互通报社会治安情况等警务信息。在办案领域协作方面,11市警方将建立办案(异地缉捕)无偿协作制度、有查必复制度、卡点堵截制度。加强追赃协作,不无故拖延扣押赃款赃物。加强异地调查、取证的协作配合。加大各方追逃合作力度。在打击制假、贩假等经济案件中通力协作,并防止出现地方保护主义。同时,针对泛珠三角城市间人流、物流持续增大的现状,在道路交通管理领域,今后,11市警方将建立交通事故逃逸区域联动截查机制。
据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泛珠三角地区城市间经济交流日益活跃,相互间积极开展合作打击违法犯罪迫在眉睫,长沙警方加入该跨地域警务协作组织,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兄弟城市现有警务资源,更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特别是跨区域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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