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表态 欠薪企业宁肯不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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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 14:36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本报讯 深圳不欢迎欠薪企业,欠薪的企业我们宁肯不要!在日前举行的深圳市工资发放大检查动员大会上,副市长许宗衡表示,要严厉打击深圳企业的欠薪行为。同时,《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也将于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深圳治理欠薪将有法可依。 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条例规定,欠薪不得超过15日。条例还规定,企业停产也须支付员工工资。
(欧阳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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