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明年1月15日起统一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 21:10 中国青年报

  明年1月15日起统一调整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张旭东)中国人民银行10日对外发布了《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文件规定,自2005年1月15日起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统一调整为3%。

  这一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吸收外汇存款的金融机构,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资独资财务公司、中外合资财务公司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其他吸收外汇存款的金融机构。

  《规定》称,外汇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将其吸收外汇存款的一定比例交存人民银行的存款。外汇存款准备金率是指金融机构交存人民银行的外汇存款准备金与其吸收外汇存款的比率。据了解,现行中资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为2%;外资金融机构3个月以下存款缴存比率为5%,3个月以上(含3个月)存款缴存比率为3%。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迷你小熊
强烈推荐火线下载
动画梁祝
中国神话爱情故事
孙燕姿
我要的幸福、遇见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