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筑业农民工面临六大困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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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 17:38 中国青年报 | ||||||||
合同签订率低、按月足额领工资难、参加社保难度大、生活设施简陋、安全生产问题突出、职业培训缺失 本报北京11月10日电 (记者 刘声) 中华全国总工会今天公布的《关于建筑业农民工现状调查的简要情况》显示:我国建筑业农民工约有4000万人,由于用工不规范,我国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一般仅在10%至20%之间,在一些小城市如安徽蚌埠、内蒙古的通辽、赤峰等
据该调查显示,我国建筑业农民工占全国农民工总数的30%以上,占建筑业一线人员的90%以上,主要来自我国建筑业大省和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30岁左右的年轻人占60%以上。由于他们文化素质低、组织程度差、缺少自我保护意识,其合法权益非常容易受到侵害,普遍面临六大困难: ———合同签订率较低。虽然北京、天津、浙江、大连等地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60%以上,但多数地区由于劳务企业数量少、用工不规范,约有70%以上的农民工是给包工头打工,属于非法用工。如河北省唐山市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仅为4.3%,海南省建设工会对6348名农民工进行调查,无一人签订劳动合同。 ———按月足额领到工资难。目前大部分建筑企业还没有做到按《劳动法》规定的“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大部分企业采用每月只发生活费的办法,其余部分年底结清,与《劳动法》规定明显不符。尽管四川、江苏、浙江等省和一些城市制定了有关工资保障金制度及工程款、工资款专户管理、专户储存制度和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的一些制度,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实施这些规定通常会遇到困难。 ———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难度大。建筑企业普遍认为参保成本太高,如为其使用的所有农民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金,人工成本将提高30%至35%;目前社会保障还没有在全国形成网络,而农民工又不可能长期在一个地区工作,企业投入的这部分费用不能随着受益人流动,企业缴纳社会保险金后农民工不一定受益;农民工不愿参加社会保险,他们还未放弃把保障建立在土地上的传统观念,加之投入保险金后并非立即受益,因此他们宁愿选择放弃社会保险,把省下的工钱如数带回老家。 ———施工现场生活设施简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辽宁、河北、湖南、云南、甘肃等省及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特别是一些小城市或区县施工企业和规模较小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生活设施普遍比较简陋,工地宿舍昏暗、拥挤,被褥肮脏、卫生条件差,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2003年仅安徽宿州、陕西宝鸡等7个地区就因工棚倒塌造成55人死亡,192人受伤。 ———安全生产问题突出。今年1至8月,全国建筑行业共发生事故635起,死亡745人,90%都是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一些施工企业忽视农民工的安全管理,不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甚至有的工地安全监督员经常不到现场,导致安全事故频发。如海口市许多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身兼数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松懈,仅在安全生产月的前后10天中,该市建筑工地就发生3起高空坠落事故。 ———农民工职业培训缺失。在4000万建筑业农民工中,仅有70万人接受过两周或一个月以上的正规培训,即使在北京也只有4.3%的农民工正在接受文化补习或专业知识培训。据了解,农民工培训工作处于不开展或不规范状态的原因,是责任人和资金出处不明确,非技术工种上岗无考核,培训结果缺乏统一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