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税务管理出新规 税务缴纳将受严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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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 07:3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 贺文华)昨天,国家税总在官方网站公布了受到广泛关注的《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修订稿,这是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借鉴国际上通常的做法,对原有的规程所做的修改。业内人士认为,在促使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税务管理规范化和程序化的同时,对于反避税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新规程明确,企业与另一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有下列8种关系之一的,即构成关
新规程明确,跨国的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对转让定价应纳税的收入或所得额调整的,将依照税收协定联属企业、协商程序、情报交换等条款的规定处理。由需进行相应调整的企业先征得协定国税务主管当局的同意后,将调整依据、内容、期限、具体计算等书面上报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上报国家税务总局依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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