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非法金融广告招摇过市 有关部门发布警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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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 19:09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11月10日电(沈雁、朱立毅)最近,不少五花八门的金融业务广告出现在浙江省的一些媒体上,这些广告大都声称能保证个人和企业得到贷款,但是根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浙江银监局日前的调查取证,这类金融业务广告中有相当一部分涉嫌违法。 据介绍,这些金融广告的内容涉及“已抵押房产再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个人抵押贷款、大中小企业贷款”“个人中小企业各类房产、信用证抵押授信贷款,票据贴现,外资
浙江省工商局广告处的负责人指出,这些非法金融广告不但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也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为此,浙江省工商局联合浙江银监局作出以下警示: ——据工商部门的调查,目前一些非法经营金融业务广告的广告主均无贷款、融资等相应经营范围,其广告中所宣传的贷款、融资经营业务超出了工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 ——据浙江银监局了解,目前浙江省仅有部分银行和房地产中介机构有合作关系。 ——在严肃查处非法金融广告的同时,浙江省工商局和浙江银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银行将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审查各类贷款申请,不会因为中介机构代理而放松贷款审查标准;需要办理贷款和相关银行业务的消费者要增强风险意识,不要被非法金融广告所误导。(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