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北京市大甘棠村土地确权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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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 11:15 新京报 | ||||
是人均0.65亩还是1.92亩,由于村干部和村民意见不统一,本该在9月底完成的确权工作仍未结束
■新闻背景 8月4日召开的中共北京市委常委会议,以研究全面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大力推进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和流转工作为主题。 会议认为,1997年以来,郊区农村开展了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基本确立了家庭承包经营的主导地位。但在郊区农村土地承包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结合郊区实际,认真研究解决。土地确权的范围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除“四荒”地外,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都应当纳入确权土地范围。 2004年9月24日,大甘棠村以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名义发给全体村民《大甘棠村关于土地确权工作致村民的一封信》,本来是为了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大力推进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和流转工作而提出的一个解决方案,但遭到了很多村民的反对。 “我们是想种地的,但我们觉得这个分配方案是有问题的。一些遗留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年近五十的张永会是大甘棠村的一位普通村民。2004年北京市开展的土地确权工作让这位老农再次燃起了种地的热情,但在焦急地等待了几个月后,他至今没有盼到确权给自己的土地。 遭到否决的方案 分配土地应是0.65亩还是1.92亩?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地处百里长安街东端,在大运河、潮白河、运潮减河三河环绕之中,全镇面积70平方公里。所辖54个行政村,而大甘棠村就是肥沃的潞城镇中的一员。从通州区一直向东,大甘棠村位于运河边。 根据大甘棠村发给村民的《大甘棠村关于土地确权工作致村民的一封信》:“大甘棠村现有农村土地2455.22亩,农业人口1275人,人均土地面积1.92亩,其中速生林669.15亩,果树606.14亩,养殖26.9亩,苗圃103.1亩,老部长承包100亩,大园田39.67亩,小园田17.7亩,蔬菜基地384亩,其他508.56亩。可分地700余亩,无地农户,人均可分土地0.65亩。” “我们之所以否决这个分配方案,是因为村内的速生林和果林没有包括在这次土地确权范围之内。”许多农民都表示不同意分配方案。据悉,村民所指没有包括进方案的林地,一部分在通向村内的道路旁,一部分在村西。大甘棠村的此次土地确权的焦点问题正是现有的这1200余亩的林地。是否将这1200余亩林地拿出来分配,已经成为村内争执的中心。 “我们现在希望分到的是人均1.92亩,而不是村里说的0.65亩,村里现有的1200多亩林地属于村内农业用地,应该拿出来一起分配确权。”大甘棠村村民张永会说。而大甘棠村一位李姓村民也告诉记者,目前全村已有264户写下申请书,要求本村土地确权按照人均1.92亩进行分配。 据调查,村民所要求的人均1.92亩,实际上是将现在种植着速生林和果树的土地算入可分地,而如果加上这1200余亩土地,大甘棠村此次土地确权人均可分到的土地为1.92亩。 对于村民提出的1.92亩的确权方案,村委会在《大甘棠村关于土地确权工作致村民的一封信》中解释:“1.92亩是大甘棠村现有人均农业用地面积,不是人均必须分1.92亩土地。”“土地确权是为了维护农民利益,既维护现有合法承包户的利益,也维护无地户的利益,同时不能破坏生产力。既尊重历史,同时也要考虑承包大户当时承包的历史背景,同时面对现实,满足部分村民对土地种植的需求。依据我村土地现状,承包大户(速生林、果树)明确土地经营权,未达人均土地面积或没有土地的农户明确收益权。这既符合种地大户的利益,又符合没地村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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