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官员呼吁公共财政支持民企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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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 15:05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财政部部长助理张少春11月3日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实施5周年会议上说,财政部将根据需要继续改进和完善对中小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的政策体系,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为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中小企业发挥出公共财政应有的作用。 然而,近年来,不少地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在发展经济、开辟财源上,偏爱大型企
依照《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借鉴国际经验,国家陆续制定了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税收优惠;二是资金支持;三是利用政府采购。 财政支持中小企业的最主要手段是税收政策。但目前我国的税制改革还很不完善。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及《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有关规定,有必要从促进中小企业科技开发、改善中小企业投融资环境等方面考虑,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但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做得还很不够。特别是在服务体系建设中,对公益性服务机构开展的创业辅导、培训、信息服务、信用征集与评价体系等方面,有的没有涉足,有的才刚刚起步。这就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除了税收优惠和资金支持,政府采购也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政策。发达国家在利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做得比较成功。美国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一定比例要安排给中小企业,并通过拆分采购合同的方式,让中小企业有机会参与政府采购。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时间不长,这方面的工作更是滞后。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有必要研究制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蔡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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