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明年正式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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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 07:20 中国经济时报 | |||||||||
187户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签订工作已全部完成 记者 单继林 11月8日北京报道 从明年开始,国资委将在继续实施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同时,正式启动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相配套的考核体系将在中央企业全面实行。
随着国资委近日与最后一批中央企业负责人签订200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完成,国资委同187户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全部完成。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责任书的签订工作经历了三个阶段。在2003年12月15日举行的中央企业工作会议上,包括国家电网公司在内的20户中央企业首批签订了经营业绩责任书。第二批150户中央企业于今年3月份签订了经营业绩责任书。由于兼并重组等特殊原因未能签订责任书的其余企业,近日也已签订完毕。 据悉,于2003年11月25日颁布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特别注意了中央企业的行业、规模、资产质量和发展基础的差异,设计了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相结合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指标分别为反映出资人关心的资产回报率的基本指标,以及反映企业和行业特点的差异性的分类指标。考核结果与中央企业负责人的报酬相挂钩,逐步试行企业负责人年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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