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与187户央企负责人全部签订业绩责任书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 19:1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8日电(记者 齐中熙)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与最后一批中央企业负责人签订了200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至此,国资委同187户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全部完成。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同时透露,从明年开始,国资委将在继续实施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同时,正式启动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相配套的考核体
这位负责人表示,总体上看,中央企业签订的经营业绩目标值较好地体现了“积极、稳妥”和实事求是的要求,反映了企业领导自树目标、自加压力的精神面貌和自觉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贡献的风范。 他说,《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出台以及经营业绩责任书的签订,将使国有资产监督体制进一步完善。国资委以出资人的身份对中央企业负责人进行业绩考核,是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完善中央企业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创新实践,为提高中央企业经营效率和核心竞争能力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责任书的签订工作经历了三个阶段。在2003年12月举行的中央企业工作会议上,包括国家电网公司在内的20户中央企业首批签订了责任书。第二批150户中央企业于今年3月签订了责任书。由于兼并重组等特殊原因未能签订责任书的其余企业,日前也签订完毕。(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