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开集团4员工拆迁贪了2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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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 18:3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邱伟)今天上午,北京市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经营分公司拆迁科科长刘录锋等6名被告人在朝阳法院出庭受审。他们被控在望京地区拆迁过程中,通过虚构产权人的方式内外勾结,冒领已被国家拆迁补偿过的房屋拆迁款200万元。 起诉书指控,刘录锋利用职务之便,于2002年12月至2003年1月间,与城开集团望京实业总公司南湖社区物业处主任马广生和拆迁科科员冯勇为预谋,指使物业处经营科科长赵
刘录锋坐上被告席后,语气平静地否认了指控。“我不知道这两处房已拆迁过。拆迁户的确认都是由拆迁员冯勇为具体负责,他们的报表上来后,公司开会审核发现这两户没有宅基地证,也没有门牌号。因为这种情况在被拆迁的南湖三村有一二十户,所以我也没在意。就按程序让拆迁户补办证明。此后再没过问。” 在随后公诉人和辩护人历时1个多小时的讯问中,刘录锋始终认为自己没任何责任。而法官的一句问话却让刘录锋慌了神:“发放拆迁款的决定权由你具体负责,这两处房屋有没有补办上手续你都不知道,为什么要在对拆迁户的发款表上签字呢?你知道这签字对国有资产意味着什么吗?”一直从容对答的刘录锋愣住了,他迟疑了半天,终于从嘴里挤出“我失职”3个字,。被带出法庭之前,刘录锋不甘心地说:“我确实1分钱都没拿。”据了解,在城建开发领域,发生犯罪人数如此众多,且内外勾结,贪污拆迁款数额特别巨大的案件,在北京实属罕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