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兴宁市调整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日前,兴宁市召开全市调整区划工作会议,宣布今年撤销12个镇。
据了解,兴宁市今年撤销的12个镇为:兴城、宁新、福兴、宁塘、叶南、龙北、坪洋、岗背、坜陂、径心、下堡、宋声镇。其中,宁塘镇并入宁中镇,叶南镇并入叶塘镇,龙北镇并入合水镇,坪洋镇并入大坪镇,岗背镇并入黄陂镇,坜陂镇并入坭陂镇,径心镇并入
经撤并后,兴宁市的镇级数量由原来的29个镇,调整为17个镇和3个办事处。撤并镇工作将于本月底全面完成。
曾强 李冲 何辉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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