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海外欠账追讨误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 11:02 《财经时报》

  本报记者 钮键军

  一些专业人士指出,造成中国目前海外应收账款逐年增多的局面,除了中国的出口企业在信用管理方面的缺陷外,还有很大原因是由于中国企业在回收货款时的认识误区造成的。

  美国美一银行(Bank One)北京分行的高级客户经理熊涛女士在进入美一银行之前曾经在中国的外贸公司从事了10年的业务工作。根据她的经验,中国的外贸公司在出口后,无论是信用证方式还是D/P(付款交单的方式)都会等到最终的付款期才到银行办理收款业务。

  而国外的公司则在这方面采取了相反的做法,“他们一般在拿到所需要的单据后立即就通知银行办理收款,即使需要向银行缴纳一定数量的贴现费。”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立即落袋为安,避免在付款期到来之前出现意外情况,使得货款不能全额收回,同时也为企业发展获得了很好的资金流动性。

  “因此可以说,外商利用1%的成本,避免了100%的损失。”熊女士这样说道。

  “中国企业在追讨上的不积极造成了在追逃时的困难”。ABC公司在其他国家也开办代理追债业务。在其他国家ABC收到的追债委托货款拖欠时间最多是120天,而在中国,这一时间一般都是在18个月左右,有时甚至还要“更长”。很多债务由于拖欠时间过长,无法被追回。

  “而且我在代理的业务中还发现,中国企业对于追讨并不是十分积极,据他们讲,他们是担心对客户逼得太紧,客户会产生厌烦,从而中止了和这个公司的业务。”

  而在陈晓东看来,中国的企业这种想法存在误区。“不追讨才会丧失客户”。此外在选择代理人、决策机制方面的失误也造成中国企业追债被动。

  中国的很多企业也想介入到国际商账追收这个行业,但目前中国的一些政策性限制阻碍了中国企业进入这一行业。

  根据中国目前的法律,只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才能负责追债,而中国的律师资格没有获得外国的认可,因此必须委托外国律师负责追债,这不但使得手续更加繁琐,同时也使得追债成本大幅增加。

  但业内人士指出,中国目前制定的法律也是出于保护公民的利益。因为一旦放开了追款资格的限制,在中国国内就会出现暴力讨债等不法现象。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美国总统大选
2004珠海国际航空展
拉登最新录像曝光
阿拉法特病情严重
央行9年来首次加息
高峰亲子鉴定风波
中国足球改革风暴
加息后如何买房还贷
楼虫帮您买楼支招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