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行业专题--农业 > 正文
 

超范围经营粮食将被取缔 发改委等要求加强管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 10:12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郭安)

  昨天,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统计局发出加强粮食批发零售市场管理的通知,规定对粮食经营者囤积居奇、造谣惑众、哄抬价格、短斤少两、扰乱市场等不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粮食的要依法取缔,维护粮食市场的正常流通秩序。

  通知要求,各类粮食经营企业都要承担起稳定粮食市场、保证粮食市场供应的义务。省级人民政府要根据粮食市场供求情况,规定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粮食批发、零售和加工的经营者在正常经营情况下的最高或最低库存数量,并责成有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同时,建立覆盖各类粮食经营者的粮食购销存统计报告制度。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Twins
友谊第一乱世佳人
维他小子
多吃水果海底世界
有声有色
夏日狂哗依依不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