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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风暴揭出财务黑洞 六部门开始逐项整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 07:35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记者 李丽辉

  11月1日,国家审计署发布公告,公布了对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局、国家林业局、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以及中国工商银行200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与以往不同的是,公告内容不仅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还包括上述部门和单位根据审计意见进行的整改情况。据公告披露,被审计部门和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
视,并积极进行了整改,取得了较好效果。

  国土资源部:3年截留挪用专项资金6307万元

  ———2003年4月,国土资源部批复所属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预算时,安排了隶属于国土资源部的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房租及人员经费等补贴100万元,形成向非财政拨款单位安排预算资金。

  ———2000年至2003年,国土资源部本级及所属单位以各种名义,截留挪用专项资金6307万元,用于发放工资、奖金及弥补行政支出等。主要是:2000年至2003年,国土资源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截留、挪用项目资金共计117万元,全部用于扶贫办人员效益津贴、差旅费及制作电视专题片等支出;2002年,所属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挪用国土资源调查经费等700万元,全额拨给其全资公司用于购置印刷设备,并挤占挪用国土资源调查等专项经费4227万元,用于工资津贴、职工福利费及管理费等基本支出;2003年,所属经研院挪用“中国矿业融资与培训”等项目资金183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奖金等;2003年,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挤占挪用国土资源调查专项经费212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工资津贴。

  ———一些财务收支未纳入年初预算或未经财政部同意自行调整预算,不符合《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反映的问题,国土资源部非常重视,财务主管部门多次通报情况,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督促指导各单位全面整改。对提供虚假合同、虚假支付申请的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挤占、挪用的部分项目资金已收回,或归还原资金渠道;未经财政部批准同意分配的专项结余资金已归还原资金渠道;所属单位无支出预算购置轿车问题,已在部门财务决算中作出说明。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已按照规定的时限,将挪用的项目资金700万元上交国土资源部。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已将挪用与结余的项目资金295.75万元上交国土资源部,并进行了相应的账务调整;将挪用的项目经费183.03万元退回原资金渠道。

  国家测绘局:418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未按规定上缴

  ———国家测绘局当年收到所属单位上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18万元。到2003年底,上述资金仍在局财务“应缴财政专户”中挂账,未按规定及时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4个基础建设项目(总金额为617.6万元)已超过了建设年限,至2003年末仍未完成,不利于预算资金的有效使用。

  ———对已完成的国家基础测绘设施建设项目未进行整体验收。该项目由国家测绘局自1999年开始组织实施。到2003年底,33个单项工程已全部完成,国家测绘局已分别进行了单项验收,但对该项目的整体验收和结题工作尚未进行,不符合有关规定。

  ———对部分逾期合同项目及多年以前形成的应收款项,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清理。

  整改情况

  国家测绘局接到审计决定书和审计意见书后,非常重视,召开了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逐条落实整改,并于2004年6月向审计署报送了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目前,应上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已按审计决定执行完毕;对以前年度遗留的部分基础建设未完工、航摄合同未执行、基础测绘项目未整体验收结题以及往来款项清理等问题,已着手进行整改落实。

  国家林业局:下属5单位骗取中央财政贴息499.3万元

  ———2002年、2003年,国家林业局所属调查规划设计院伪造林业治沙借款合同和贷款利息回单,骗取2001年和2002年中央财政贴息147万元;2003年10月,国家林业局所属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主管的湖南三元木业有限公司伪造林业治沙借款合同和银行对账单,骗取中央财政贴息120万元,并编制虚假会计账、证应付检查;2002年、2003年,国家林业局原直属企业中林食品药材开发公司变造林业治沙借款合同,骗取2002和2003年中央财政贴息共计48.3万元;2003年10月,国家林业局原直属单位南京林业大学涂改林业治沙借款合同,骗取中央财政贴息100万元;2003年10月,国家林业局原直属单位中南林学院以未执行的林业治沙借款合同,虚报冒领中央财政贴息84万元。上述行为,严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

  ———2003年,国家林业局挪用“重点工程及资源核查”项目经费100万元,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后期政策研究等;该局所属调查规划设计院挤占挪用“林业标准化项目”等专项经费425.88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开支。在国际竹藤网络中心扩建工程项目尚未经国家发改委批复,且当年财政预算中未安排此项经费的情况下,国家林业局将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1500万元拨给竹藤中心用于扩建工程征地。

  ———2003年,国家林业局批复预算时自行调整了部分项目内容,共计201万元;在预算执行中,国家林业局用自有资金弥补经费不足691.3万元,未纳入当年部门预算中。2003年,国家林业局在财政部批复购置汽车13辆、预算450万元的情况下,当年安排购置汽车36辆,购车金额1253万元,超出预算803万元。

  整改情况

  国家林业局迅速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对下属单位骗取和虚报冒领的林业治沙贴息贷款贴息资金已全部收回,罚没款项已全部上缴国库,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些被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已归还原资金渠道;向非财政预算单位的拨款已陆续收回;对部分所属单位闲置的项目资金也已收缴;多批复直属单位中央财政贴息已全部归还;超政府采购预算购置汽车的问题,已向财政部补报了政府采购调整预算文件;在预算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方面也相应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为杜绝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该局采取了深入开展法纪教育、建立健全各项资金管理制度、落实资金管理责任制、加强对直属单位的监管等六项措施。

  海关总署:多批复1.84亿元用于所属单位住房改革支出

  ———未及时批复所属单位预算3.2亿元。2003年4月8日,财政部正式批复海关总署2003年度预算,但直到2003年10月27日海关总署才批复所属单位预算3.2亿元,不利于预算资金的有效利用。

  ———将收费业务费项目支出预算用于基本支出1.08亿元。海关总署在上报2003年预算时,将收费业务费支出作为行政管理费项目支出向财政部申请预算3亿元。2003年决算报表反映:全国海关实际收费业务费支出3.02亿元,其中用于不属于该项目开支范围的支出1.08亿元,分别为:发放津贴和奖金6879万元、安排医疗及医疗改革支出2857万元、安排离退休经费等1132万元。

  ———自行用行政管理费和缉私警察经费预算安排住房改革支出1.84亿元。2003年,财政部批复海关总署行政管理费支出预算为60.3亿元、缉私警察经费支出预算为8.31亿元、住房改革支出预算为3250万元。海关总署未经财政部批准,批复安排所属单位住房改革支出2.16亿元,多批复1.84亿元。

  整改情况

  海关总署对此次审计高度重视,对审计决定书和审计意见书中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该署成立了专题调研组,重新确定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工作绩效的量化考核标准,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服务内部结算和结余资金处理办法;对自行调整基建项目800万元问题,已向财政部补办了报批手续;对预算批复不够及时、预算编制不够细化、调剂安排费用支出科目以及未经批准动用以前年度政府机关经费结存等问题,将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程序,严密手续,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水平。

  国家质检总局:4直属单位挪用专项经费2066万元

  ———2003年6月,质检总局在转批财政部批复的经费预算时,少批复检验检疫专项业务费预算5000万元、设备购置经费预算3000万元,直至2004年1月才批复完毕;截至2003年底,质检总局尚有检验检疫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性支出预算、人员工资等合计1.21亿元未予批复。

  ———2003年,机关服务中心等四个直属单位挪用检验检疫技术保障专项经费2066万元,用于办公楼和职工宿舍楼的物业管理等项支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挪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项目经费309万元,用于下属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基本支出。

  ———机关服务中心所属北京金越发展公司原主要负责人未经公司法人代表同意和公司管理委员会批准,出借公司资金1600万元,至今仍有350万元未追回。截至2004年1月,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私设“小金库”累计金额247万元,其中201万元用于职工奖金等支出。

  整改情况

  质检总局党组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纠正。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中的问题,在全系统进行了一次认真检查。目前,质检总局有关部门正在追还被挪用的国有资金;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已对私设“小金库”的责任人员进行批评和经济处罚。

  中国工商银行:审出各类涉案金额69亿元

  工商银行在经营管理、风险控制、财务核算等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分支机构违规发放贷款、违规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等问题时有发生。审计还查出各类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30起,涉案金额69亿元。

  整改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全面整改,目前已初见成效:一是围绕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控机制,开展了信贷和票据业务的综合整治,规范票据业务管理,抑制城市建设贷款风险,改进和加强个人消费信贷管理。二是彻底清理自办实体,改进清算系统,严格财务核算和管理。三是按照从严治行的方针,整顿管理较乱的机构,加强薄弱环节控制,对审计揭露问题涉及的336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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