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联系制度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 07:18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福州11月2日电 记者蔡小伟报道:为了让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能够顺利地进城就业,福建省从今年开始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重点联系制度,目前已确定了永泰、南靖、仙游、上杭、周宁等30个重点联系县。 各重点联系县将加大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建设力度,努力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法律咨询,办理社会保险,开展调查摸底、建档立卡等系列服务;政
福建省自2000年在清流等25个县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试点以来,全省25个试点县共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140个,3年来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50万人次,培训后转移就业率达61%。目前福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村劳动力已达到568万人。今年,省政府又把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列入政府分解承办抓落实的重点工作,并进行专门部署。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已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1万人,已有13万农民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在此基础上,各地劳动部门还一律取消沿用多年的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一卡一证”(即流动就业卡和外来人员务工证)管理制度。农民工在就业登记、求职登记、岗位限制方面,与城镇劳动者一样,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 福建今后将在职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逐步加大对进城农民工的政策扶持力度,目前已从失地农民入手,研究制定适合农民工参保的养老保险制度。 路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