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项措施严管辽宁土地资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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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 10:28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 马薇) 昨日,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确保全省土地深化改革和严格管理20项措施。今后辽宁将制定全省各业用地新的土地使用标准。 据了解,这20项措施主要包括:依照基准地价制定并公布全省协议出让土地的最低价格标准,起草制定与监察等部门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的有关制度;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制定审核清理整顿后拟保留开发区的原则、条件和标准;制定全省各
同时,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还将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与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失地农民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再就业实施意见;拟制《辽宁省征地程序》,并向社会公示;制定土地征地安置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分配办法;拟制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逐步有偿使用试点方案,加强工业用地实行招拍挂制度研究;函告各市政府,要求对拖欠、截留、挪用的征地补偿安置费年底必须足额偿还,限时偿还减免拖欠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年底落实不到位的暂停明年用地计划审批;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护、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网络,加快电子政务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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