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达三星否认拒建工会 称尊重员工自主建立工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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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 10:09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戴远程 贾肖明)近期一份包括沃尔玛、柯达、三星在内的大型跨国企业均拒绝设立工会组织的官方调查经媒体披露后,掀起轩然大波。 三星柯达否认拒建 昨日下午三星高层在回复本报记者采访时强调:“三星一贯尊重中国当地的法律和习
三星在声明中表示,目前三星在中国各地的法人企业很多,各个法人自主经营,工会的设立情况会随着各个法人的经营环境而各不相同。但是三星在中国的法人企业中,有很多已经成立了工会,比如苏州家电、深圳康宁等,都是上千人的大厂。“三星在中国法人的经营和劳资关系管理获得了地方政府的肯定,多次被当作典型范例。” 而在上周柯达全球CEO邓凯达与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共同出席的柯达(厦门)公司一次性相机厂第一亿台一次性相机下线仪式上,针对被指“拒绝建立工会”一事,柯达公司高层首次公开回应称,“柯达从来没有反对其在华的任一分支机构中成立工会”,“柯达充分尊重员工自发成立工会的权利,并且予以必要支持。” 柯达中国公司相关人士进而解释,是否成立工会决定权在柯达的员工手中,而不在公司手中。柯达员工有权在任何时候成立工会,如果员工们决定成立工会,柯达绝对尊重他们的决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工会法》没有强制规定? 记者咨询业内法律专家后得知,按照《工会法》第3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中华全国总工会据此强烈要求沃尔玛等跨国公司尽快组建工会。 但《工会法》也规定,工会应由“职工自愿结合”成立,并没有强制要求在公司里一定要建立工会。 不过也有人士指出,外资消极对待建立工会的原因还在于资金方面的考虑。因为据《工会法》第42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鉴于外企薪酬普遍较高,建立工会就意味着员工有可能联合起来要求更高的待遇,而资方不愿意自己出钱成立工会来约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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