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公布国家林业局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审计结果(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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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 23:27 新华网 |
(五)部分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编制不细化。2003年,海关总署在上报财政部基本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时,将1390万元作为机动,未明细上报具体单位和项目名称,财政部也未明细批复。预算执行中,海关总署将上述1390万元实际用于购建交流干部住房及宿舍等生活设施1078.3万元、业务用房311.7万元。 (六)自行调整使用基建项目资金800万元。2003年,凭祥海关业务技术用房基建项目因选址等原因暂缓建设,海关总署将2002年拨付该海关的300万元国拨基建资金收回。在未经财政部批准的情况下,海关总署将上述收回的基建资金与2003年为该项目申请的基建拨款500万元实际用于购买宿舍,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项目库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关于“项目支出预算一经批复,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因项目发生终止、撤消、变更,引起预算调整的,相关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的规定。 (七)未经财政部批准动用以前年度本级政府机关经费经常性结存2516万元。财政部批复海关总署2003年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政府机关经费基本支出预算为36.89亿元,海关总署当年实际支出37.14亿元,其中未经批准动用以前年度政府机关经费结存2516万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的规定。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审计结束后,审计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下达审计决定书和审计意见书,对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不实问题,要求海关总署科学制定全国海关信息中心为海关总署提供技术服务的结算办法,并将对该中心结余资金的处理情况函告审计署;对自行调整基建项目800万元问题,要求海关总署向财政部补办报批手续。同时,建议海关总署认真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强化预算约束,细化预算编制,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计划性,尽可能把预算做实、做细;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支出预算的追踪问效和绩效考评制度,强化对预算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海关总署对此次审计高度重视,对审计决定书和审计意见书中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该署成立了专题调研组,重新确定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工作绩效的量化考核标准,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服务内部结算和结余资金处理办法;对自行调整基建项目800万元问题,已向财政部补办了报批手续;对预算批复不够及时、预算编制不够细化、调剂安排费用支出科目以及未经批准动用以前年度政府机关经费结存等问题,将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程序,严密手续,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水平。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