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实施MBO尚欠外部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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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 08:39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柏晶伟北京报道 10月30日,在由北京金融街商会、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开达经济学家咨询中心共同主办的“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的问题”研讨会上,与会学者就当前争论较为突出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与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发表了看法。 作为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一种形式,一些地方、一些企业试行了管理层收购或经营者持股的做法,也就是人们所说的MBO。作为企业改制和分配方式改革的探索,这一改革对调动
就此,与会专家学者认为,管理层收购作为国有企业改制的一种形式,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和环境。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有待完善,国有资产价格缺乏合理有效的发现和形成机制;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收购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政策规范;合理的融资渠道还很欠缺,管理层承担的收购风险与其享有的收益不对称;企业的内外监控机制还不健全。这些外部条件的欠缺,制约了管理层收购与经营者持股改革的有序推进。 与会者肯定,推进国有企业产权有序流动是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推动国有资产存量调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不容否认,在一些行业、一些地方的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中也存在诸多问题,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国有产权转让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我国产权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产权交易监管不到位等。 对此,学者认为,应肯定国有资产要流动,如果国有资产不流动,其“坐失”可能比流失的损失还大。不能把国有产权转让等同于国有资产流失,对具体情况要作具体分析。要承认过去在国有产权交易中确有个别的暗箱操作,甚至非法交易;属于这种情况应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国有产权转让,特别是价格的形成涉及多方面因素,判断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现象是一项复杂的工作。 与会的专家学者指出,目前,国有产权制度改革正处于关键时期,不能因为出现一些问题而否定国有产权制度的改革方向和取得的成效,放慢改革步伐;也不能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任其发展。要通过创新机制、完善法规、加强监管等多方面努力,使国有产权制度改革在推进中不断规范,在实施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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