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为什么拒建工会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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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 14:03 中国经营报 | ||||||||
谨防出现“老板工会” 主持人: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看待工会的价值和意义呢?
常凯:工会的基本作用是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这种作用的直接结果是可以在企业内化解劳资矛盾,使劳资矛盾可以有序地解决。之所以有时候会出现劳工大规模上街游行的问题,就是因为企业内部没有一个沟通和解决的渠道和机制。所以有远见的企业家应该能够理解工会的价值,劳工组织的意义不是对抗而是平衡。德国的企业为什么相对和谐,就是因为劳资双方各自独立又相互制衡。其实现在很多跨国公司对这个问题都很感兴趣也很重视。他们知道劳资问题不是压制和回避可以解决的,需要疏导和平衡。 当然也必须注意,对企业职工而言,成立工会只是争取劳工权利的一个开始,成立工会实际的意义在于代表工人为他们争取利益和权利。在这当中,还应该特别防止出现“老板工会”、“雇主工会”的倾向。目前有一些企业的工会实际上被雇主控制着,工会主席往往由他来指定,聪明的雇主往往支持成立这样的工会,因为这种工会即使组织起来进行工资谈判也只是形式而已,而且还可以利用工会名义把这种谈判和要求压制下去。只有真正把工人组织起来,为他们争取更多合理权利,工会的价值才能真正体现出来。 需要强调的,在企业成立工会,做企业老板的工作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各种工作渠道,启发和动员企业职工,提高他们的工会意识,更自觉主动地在企业内部要求成立工会。如果企业方面对于工人的行动采取干涉,就在实际上触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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