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车改革办公室主任黄树升就车改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我市部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车改试点工作正稳步推行,从明年开始,市直机关车改工作也将全面铺开。一段时间以来,车改方案在社会上和党政机关引起强烈反响,绝大多数干部和群众一致拥护车改,认为车改方案符合中央和省的精神,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选择,也很符合珠海的实际。但是也有少数干部群众对车改政策不够理解,存在着这样那样的
疑问和担心。
昨日,市车改办主任黄树升接受了记者采访,就车改涉及的一些问题作了解答。
4000余公车每年费用过亿
记者:我市推行车改的意义何在?
黄树升:现行公务用车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其弊端是:公务车辆费用居高不下,财政负担沉重。市直党政机关现有4000余辆公车,每年费用超过1亿元,公车私用、以权谋私等现象严重。车改是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这个问题。
早在去年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同志就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要求,全国各地“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积极稳妥地进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员福利制度改革工作。”去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有关规定要求:“规范职务消费,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也作出批示:公车改革是早晚的事。由此可见,车改是大势所趋,影响深远的一项改革。
私人买车公私兼用公家补贴
记者:公务交通补贴的标准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黄树升:有的机关干部只算个人的小账,觉得补贴标准低,不能满足需要。这里要明确的是,公车货币化改革最大特点是:私人买车,公私兼用,公家适当补贴。那种企图依赖政府包揽所有用车费用的观念是不现实的。交通补贴的确定遵循了三个原则:一是确保较大幅度压降车辆费用支出,同时兼顾必须的交通保障;二是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兼顾各方的利益;三是确保车改到位,兼顾综合改革配套。
一年可节余1400多万费用
记者:一些群众议论,发给公务员的交通补贴大大高于下岗职工的生活费,是否不合理?
黄树升:我认为要实事求是地看待车改的利和弊。车改是政府和个人双赢的选择,公务员方便了工作和生活,政府减轻了负担。按照现行方案,补给个人的交通补贴和留给单位的公共交通经费与车改前比较,一年可节余1400多万元的养车费用,拍卖公车还可以收回一笔相当可观的资金。市直机关共有881辆公车将参加拍卖,保守估计,也可以收回4000多万元的资金。同时,车改后,为了确保工作效率,公务员必须由个人投资10余万元或20余万元用于购车,公私兼用,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此不能简单地把公务员的交通补贴与下岗职工的生活费作比较。如果不改革,公务交通方面的消费会越来越膨胀,必然会影响到公民的利益。
领导干部平民化形象回归
记者:有人说车改是“益了局长苦了科长”,您认为呢?
黄树升:我不同意这个说法。车改把实物变为货币,受益最大的是科以下干部,受冲击最大的是领导干部。车改前,科以下干部使用单位公车的机会本来就不多,车改后得到一定数额的交通补贴,大多数人是满意的。我市的车改方案中,为了照顾有些岗位跑外勤、下基层多、公务交通量大的特点,规定可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在保持本单位公务交通补贴总额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各个岗位的交通补贴标准,这也有利于克服“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处级领导干部大多数也能接受车改方案,车改后也促进了领导干部平民化身份和形象的回归。
记者:车改后,会不会有人为节约费用而少出门办事,影响工作?
黄树升:我想,我们不能低估党员干部队伍的觉悟,也绝不相信我们大多数党员干部会“小气”到为了节约一点交通费而置工作于不顾。何况,交通补贴的发放是有刚性规定的,建立了公务廉政勤政考核制度。如果出现为了省钱而影响工作的,就必须接受处罚。
本报记者 耿晓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