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举报电话 四川省国资委清查违规改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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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 10:32 四川新闻网 | |||||||||
四川新闻网消息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国有企业规范改制进行专项检查的要求。日前,四川省国资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国资部门对国企改制和国有资产转让中的暗箱操作、“自买自卖”、虚报资产等11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和严肃查处。同时还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据悉,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主要任务是:监督国务院规范国企改制政策的落实情况;监督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的操作程序;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等。 在四川省国资委纪委发出的《关于加强构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将抓住审批,资产、产权定价,市场交易等主要环节,对11个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其中包括:与买方串通低价转让资产、产权;不按规定在产权交易机构中转让;弄虚作假造成资产流失;违规操作损害国家利益、侵害职工群众权益;企业管理层“自买自卖”;企业领导人在下属企业改制中投资入股或为亲友牟利;超越权限擅自决定改制或转让等。 《意见》强调,对在检查中发现违规操作行为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对违反规定的,要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为使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近日,四川省国资委又向社会公布两部举报电话:企业改革处028-86160695;纪委法规审理处028-86160831。电子信箱:jw_fagui@sina.com 四川新闻网记者 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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