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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进入立法规范阶段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 09:51 东方网-文汇报

  记者张艳报道

  本报讯可能影响我国直销业发展的相关法律《直销法》有望在今年年底出台。这是有关人士昨天在上海东方无店铺行销发展研究中心成立仪式上透露的消息。

  据悉,自1990年11月美国雅芳公司在广州设立合资公司并首次把直销带进中国以来,
我国直销业至今已经历了从“放”到“堵”再到“疏”的过程。1996年4月,我国政府首次批准41家直销企业开始直销业务。而直销业出现的一些不规范现象,尤其是危害性极大的传销,促使国务院在1998年4月发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采取最严厉措施全面禁止传销及直销。

  2001年我国加入WTO时承诺,入世后3年内,我国将对“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取消“市场准入限制”和“国民待遇限制”,这意味着直销业将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开放直销行业已是大势所趋。而预计年底出台的《直销法》将进一步加快这一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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