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与建行刊登22版催收公告 曝光事出无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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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 07:22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 马伟伟 李强 日前,建行、建行北京分行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联手在报纸上刊登出了22个版的“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向四五千名借款人催收5342笔、总额超过100亿元的可疑类贷款。
“这样的做法未免太过生猛。”众多银行业人士听闻该消息后,均如此表示。事实上,如此大规模地对个贷欠款人进行债券转让和催收,在国际上都不多见。 不良个贷占催贷9成 建行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催收的5000多笔债务中,房贷、车贷等个人银行业务占了大多数,不良个人贷款超过4000笔。对此,一外资银行经济学家告诉记者,这可能与国内个人征信系统尚不完善有关。由于缺乏相应的奖惩记录,也就容易带来较高的风险,造成拖欠贷款。 事实上,今年6月,信达通过招标夺得了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两家银行总共2787亿元的不良贷款处理权,成为这批可疑类贷款的一级批发商。中行总行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中行的一部分不良资产也在信达处置的范围内,处置权归信达所有,中行无权干预。 “但登报曝光拖欠贷款,以此逼欠债人偿贷,收效未必理想。”该中行人士表示。上述外资银行经济学家也对记者表示,“这样的方式值得商榷。此次催收欠款涉及面相当广,会接触到众多不同的欠款原因,也就很难制订出统一的催收方案,也就是说,具体的催收进程会有一定难度。” 无奈使出杀手锏 不过,建设银行总行人士则比较理解和支持信达的做法,“以登报曝光的方式处置不良资产,这也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进行的”。据他推测,今后,遇到类似问题时,其它银行也会陆续采取相同的做法。 有关银行人士分析指出,信达如此行事实属无奈。原因之一,催收如此大笔的不良贷款,面临人手紧张等实际难题;其二,法律缺少条款能够对欠债人进行有效处理;其三,社会征信体系不健全,导致国人、企业的不良资信成本过低。 据上海某银行信贷部负责人介绍,以该行为例,对于不良贷款的处理,最严重的后果就是将其列入“黑名单”,通告征信机构备案。但是,“再怎样也不会对外公布的”。事实上,众多银行对抵押资产的处置相当谨慎。据了解,在对房贷、车贷坏账处置中,上海大部分银行甚至从未对一例欠债人实行过强制拍卖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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