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制有所放松 跨国公司闲置外汇可调往境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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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 07:15 新闻晨报 | ||||||||||||
记者 马伟伟 晨报讯 昨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有关通知,允许跨国公司将暂时闲置的资金调往境外运作,支持中资跨国公司补充其海外公司资本金或营运资金,便利跨国公司的资金全球运作。这被认为是中国政府改变资本项目管制的一系列举动之一。
这一名为《关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将于11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境内成员公司之间采取境内委托外汇放款方式,集合境内外汇资金,调剂境内外汇余缺;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境内成员公司向境外成员公司放款,集合或调剂区域、全球外汇资金,优化外汇资源配置,提高外汇使用效益。 本月1日,商务部刚刚颁布了《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赴境外投资开办企业。近期有关外汇的政策还包括:积极推动保险资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的境外运作、研究实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等。 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华民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可以看作是政府的一系列行为,而《通知》的下发则表明了对于外汇管制有所放松。 华民指出,由于我国目前尚没有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市场,随着《通知》的下发,通过企业间的借贷行为,相信可以减轻央行回笼外汇资金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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