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初裁我不锈钢锅倾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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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 13:5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 (记者 植文秀) 记者从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获悉,秘鲁日前对中国不锈钢锅、茶壶、煎锅和带把浅口锅反倾销案作出初裁。据悉,秘鲁国家竞争与知识产权保护署倾销和补贴调查委员会日前向中国驻秘鲁使馆经商处致函,称秘鲁已认定中国、印度和中国台湾出口的不锈钢锅、壶、平底锅和带把浅口锅在秘鲁存在倾销行为,而秘鲁在此案中选择印度为替代国。
秘鲁要求从收到该函的第2天计算,有关各方可在10天内提出书面申诉,调查委员会将在30天内(从收到该函的第2天计算应为40天)作出终裁。 2004年1月,秘鲁竞争与知识产权保护署宣布决定立案对中国、印度和中国台湾地区出口到秘鲁的不锈钢锅、茶壶、煎锅和带把浅口锅进行反倾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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