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从四方面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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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 20:57 新华网 | ||||||||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李薇薇、周婷玉)我国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从四方面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 记者从全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会议上获悉,近年来我国大幅度增加残疾人事业费。“八五”期间,各级财政安排残疾人事业费11.76亿元,“九五”期间安排27.77亿元,增长了1.36倍。中央财政对残疾人事业的支持力度也不断加大,“八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
其次,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力度。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500万元,用于特殊教育学校设备购置、维修等;在安排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等项目资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特殊教育学校的项目,并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对中西部贫困地区特殊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 第三是落实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年)》,从2001年起,农业银行逐年安排康复扶贫贷款计划,用于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3年来,中央财政为此贴息3257万元,共扶持贫困残疾人近100万人。 最后,安排彩票公益金资助残疾人事业。经国务院批准,2003年到2008年从中央财政集中的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安排9亿元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其中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专项资金3亿元,备战2008年北京残奥会等残疾人体育专项资金6亿元。这些项目的实施,加大了对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力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