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将建黑名单敦促跨国公司设立工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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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 07:2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崔清新、周效政)记者从中华全国总工会获悉,对于一大批包括国际知名跨国公司在内,长期不按中国法律建工会的企业,全总将把这些企业列入“黑名单”。 全总基层组织部副部长杨洪林说,针对这些不建工会的“钉子户”,全总可能采取以下措施:与当地政府和企业职工上下合作,对不建工会的企业情况建立名单档案;依法通过
全总法律部部长郭军说:“有些企业借口不建工会是因为没有收到职工这方面的要求,但是他们对上级工会提出建会要求置之不理,还拒绝到企业内部宣传工会情况,这就是在阻挠建会,就是违反了《工会法》。”全总介绍,许多地方政府规定了工会法具体实施条例,用更灵活有效的手段对违法企业予以惩罚。例如厦门市政府对不建工会的企业征收工会组建筹备金,直到该企业建立工会后再返还这笔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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