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有细则可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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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 07:18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唐福勇10月25日北京报道 国家外汇管理局此间透露,今后,金融机构报告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有了具体操作的细则,将有利于一线反洗钱人员的操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此次发布的《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结合这一年多的成功实践制定的。《实施细则》强化了外汇局和金融机构在外汇领域反洗钱工作中的
《实施细则》已于2004年10月12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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