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十月二十三日电 (记者 徐德金) 福建省推行的农村税费改革,使该省农民今年减轻负担二十五亿元人民币,平均人均减轻九十五元。
记者今天从中共福建省委常委会议上了解到,今年以来,福建省农产品市场形势趋稳、宏观经济环境良好,粮食生产出现转机,粮食生产在连续下跌六年情况下实现恢复性增长,农民收入增长速度自一九九七年以来达到最高水平。
福建省农办提供的材料称,前三季度福建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三千零四十五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二百八十九元,增长一成。
促进农民增收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农产品价格持续上涨和产量增加是主要因素。以粮食和生猪为主的农产品价格稳定上涨,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二是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是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劳动力转移,有力促进农民外出务工并增加收入。
三是国家政策扶持,农民负担减轻也是增收的一个因素。福建省出台种粮免征农业税、对农民向国家售粮实行直补等政策措施,使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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