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税改优惠政策首次兑现 首家企业免税968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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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 12:00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赵鹏)东北税改刚刚全面实施,一揽子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就已经开始兑现了。国家税务总局昨天透露,吉林省国税局已经为吉化股份有限公司送出了可免缴企业所得税9684万元的“大礼包”。这也是我国关于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下发后,东北地区首家获得这一优惠的企业。 目前,经税务部门审核后,吉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所得税优惠
相关人士分析,在目前不少公司资金严重短缺的情况下,国家的这一优惠政策可以解决不少企业的燃眉之急,对增强企业后劲、促进企业发展将起到持续的推动作用。 《京华时报》(2004年10月22日第B4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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