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矿污水污染母亲河 黄河源打响草原保卫战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 10:59 中国青年报 | ||||||||||||
刘芳 9月26日,记者来到黄河源头青根河上游。在水美草丰的大沙河畔,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青根河村六社社长才旦加和七社牧民加让,指着一处颇具规模的铅锌选矿厂房对记者说:“我们每天都要来这轮流守着,为了不让他们把污水排到河里,不让他们建管道。喝有毒的河水是死,跟他们打架死也是死,还不如和他们打架死!”
铅锌选矿厂一根根管道通向青根河 青根河,黄河源头二级支流,兴海县境内水量最大、水质最好的水源之一。其水质是一类保护水体,清澈甘甜,被当地世居的各民族群众视为母亲河。 今年5月,青根河河东、河西的两个村青根河村和华青村村民发现,从浙江来青海投资建厂的兴海县什多龙铅锌选矿厂,建起了带有涡轮的搅拌机生产流水线,沿河边建起了宽敞的晾晒池,还有一根根管道直接通向清澈的河水。 牧民心中冒出的第一感觉就是紧张。几年前,满丈岗金矿就曾在青根河流域用浮选方式分解矿石,污染水源毒死牛羊。 什多龙铅锌选矿厂一期建设规模日处理铅锌原矿150吨,预计2004年7月投产;二期建设规模日处理原矿500吨,预计2004年10月底投入生产。总投资1500万元,年销售额将达到5000万元,仅尾矿坝占地规模就有100亩。 记者在兴海县环保局的一份会议记录上看到:今年9月13日,青根河村支部书记阿果、村长更吉和华青村支部书记才台本来到县环境监察大队办公室,代表两村2000余居民向队长梁宗孝和副队长才让杰汇报了当时建厂的情况。 他们说,去年选矿厂初建时,厂方对村长说,不用浮选法。村长不太会讲汉语,但在场的县上有关领导说不会有影响,子科滩镇委书记仁青也说只进行破碎生产,就征用了两亩地。 而他们现在发现,选矿厂采用的是浮选的生产方式。青根河是直接饮用水源,浮选将影响流域群众2500多人,牲畜近两万头。牧民惟一的生活来源就是畜牧业,生存将直接受到影响。 梁宗孝和才让杰告诉记者,浮选是有很大污染的一种加工方式。浮选过程中要使用大量的水,每1公斤矿石至少要加5公斤水,然后加入硫酸铜、黄药、黑药等,分解出矿石中的铅锌。据铅锌选矿厂负责人之一黄世益介绍,该厂每11吨矿石和水的混合物中,仅能分离出1吨的成品。 梁宗孝说,所谓的黄药,就是黄原酸盐,在水中易生成黄原酸,发臭,具有一定毒性,会影响水质。浮选除了会产生大量废水外,还产生大量矿渣和粉尘,其中都含有铅、铬、锌等重金属,风干后会产生扬尘,大片附着在草地上,导致草原退化。粉尘中的二氧化硫还会直接作用于人、畜的呼吸系统,使气管、支气管和肺产生炎症性改变。 梁宗孝说,兴海县处于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在保护区核心区不允许建厂。该厂所处的位置其实就在核心区和缓冲区的边缘地带。但即使在缓冲区,也不允许向河流排入污染物。 环保部门和厂家各拿出一份《环评报告》 记者了解到,无论是县环保局还是县政府,都对该厂的选址持保留态度。 2004年8月9日,兴海县向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上报的《关于兴海县什多龙铅锌矿地区环境保护问题的汇报》中称:如果该厂投产,根据目前的工艺流程和防治措施,将对周围植被和水体造成严重污染,直接给周围居住的牧民和水源下游居民的生活环境带来严重后果。 监察大队队长梁宗孝说,这个厂在建设初期没有进行任何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就盲目选址建设,在主体工程都已经完工后,他们才知道。他们今年4月底去现场查,5月初下发通知,要求该厂办理环保手续后才可继续建设,但一直到8月初该厂仍置之不理。县环保局只好于8月3日再次下发通知,限其8月20日前补办手续,否则将勒令其停工。 记者9月26日在该厂看到,工厂的主体设施包括厂房、晾晒池、办公室、仓库已经建好,高大的厂房内涡轮式的生产流水线等待运营。整个厂区就建在大沙河边,而关键设备晾晒池距离大沙河不过10米。但记者惟独不见环保设备完成施工。 铅锌选矿厂负责人黄世益对记者说,目前该厂的《环评报告》已通过专家鉴定。这份补办的《环评报告》称:该厂将建一个百余亩的防渗漏尾矿坝,生产污水通过1公里的管道流入尾坝沉淀后抽回生产线循环使用,废渣也严格按湿润比例保存处理,不扬尘。记者问:如果万一发生废水泄露等事故,是否有补救措施?黄回答说:没有。 他告诉记者,将厂址选在河边,主要是为了取水方便,可以节约运费,降低成本。当时选址时也没有做选址报告,只是来了几个人看了看,觉得这里场地开阔,就决定在此建设了。 对于该厂在环评报告中提出的“不排污”措施,兴海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担忧。 他们认为,暂且不说该厂的排污设施能否完全严格按照纸上的计划施工、验收,在以后的运行中就有许多令人担忧的地方。其一,由于交通、人员等方面的原因,环保执法部门不可能对其严盯死守地监督,保证该厂“不排污”;其二,在多风的草原上,很难按照环评报告书上众多的细节对矿渣粉尘进行保存,短短几年内粉尘污染就可导致原本就很脆弱的草场迅速沙化;其三,该厂一旦不能遵守污水循环使用办法,将对青根河水体造成严重污染。“尤其是水边的晾晒池,对河水危害极大,沉淀池一旦发生渗漏,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还从兴海县环保监察大队队长那里看到了另一份《环评报告》,与黄世益所说的《环评报告》出自不同机构。这份报告书也提出了选矿厂存在的潜在危险:“按设置情况,(选矿厂)尾矿库拟建于沟谷冲积沙卵砾石层之上,因不具有天然防渗性能,废水将全部消耗渗漏而进入地下水层,之后将全部泄出补给地表水环境。”“一旦(存放废矿石及废水的尾矿坝)发生垮坝,有可能使得大量尾矿浆下泻,回水系统失效仍继续生产也可能外泻,这是不可接受的环境风险。” 兴海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还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应当在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要认真考虑有关单位、专家及公众对环境影响的意见。然而,该厂却“先斩后奏”,目前补办的环境影响评价也完全围绕着有问题的选址牵强附会。 用地审批在县政府被拒绝却在州政府得到立项批复 不仅是没有按程序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记者在海南藏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了解到,该局根本没有看到选矿厂递交的用地审批申请。 据了解,国家对用地审批极为严格,各级政府的审批权非常有限。该局副局长曹明禄说,按照选矿厂的用地规模,至少应该由省一级管理部门进行审批。根据国家用地审批程序,应是该企业先向当地政府递交申请,然后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直到上一级政府批准后才能拿到土地使用证。 经多方调查证实,记者了解到,本来,兴海县政府已经以重复建设为由拒绝了该选矿厂的用地申请,但最终,该企业将项目申报到海南藏族自治州并得到了立项批复。 在一无手续、二无环评的情况下,这家企业已经在保护区内建起了选矿厂。据知情人说,这是因为利益的诱惑。目前市场上的铅价已经从过去的每吨2000元狂涨到了6000元,而且还在不停上涨。如此高的市场价格无疑会让业主快速暴富,而这一切是以沉痛的生态代价来换取的。 “环保先行”目前已经被写入法律,但在实施过程中却并不如人意。兴海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坦言,他们的工作实在不太好干。该局目前只有8名工作人员,2001年的时候才给了编制正式挂了牌,没有工作车辆,缺少专业人员。而这种情况在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这些三江源核心区域更突出。有的地方环保局竟然只挂有一个牌子,人员只能从别的部门抽调。 兴海县环境监察大队队长梁宗孝也忧心地说,即使选矿厂通过了论证,路途遥远加上信息不畅通,环保部门也无法经常监管。如果造成草场退化、饮用水被污染,数千名牧民将沦为“生态难民”,谁能承担这个责任?这个厂本来7月就会开工生产,因为牧民的努力还没有正式开工。但可以预知的是,一旦开工,青根河的清澈也许就再也不会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