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分公司无需再登记 省工商局为重点企业开小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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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 09:4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 昨日,河南省工商局出台了《关于大力促进我省百户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制定了25条新措施,促进我省“百户重点企业”的发展。 这些措施包括:对百户重点企业住所与生产场所分离的,允许其在登记的住所所在地(县级区域)选择多处生产场所,可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只需在其营业执照“住所”栏目中同时载明生产经营场所的具体地址。据河南省工商局企业处刘孟河处长介绍,工商部门为
对“百户重点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行更优惠的政策。如果这些下岗失业人员申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不能当场发照的,3个工作日内核发个体工商营业执照,7个工作日内核发私营企业营业执照。对重点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登记费、工本费和三年管理费。 新举措还取消了企业累积对外投资额不超过该公司净资产50%的限制,对于重点企业改变组织形式、变更出资人或收购、兼并过程中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不需要重新办理许可证,仅办理原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即可。 此外,省工商局还决定扶持和协助企业申请省著名商标和国家驰名商标,并决定在两年内完成重点企业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在五年内完成重点企业申报驰名商标的推荐工作。同时,省工商局下达死命令:未经允许,工商人员不得随意到重点企业检查,确因安全生产、接受举报和国家规定的专项检查需要到重点企业进行检查的,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为方便企业咨询,省工商局专门公布了热线电话:(0371)6779013、6779465。 (记者 殷淑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