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马汉青报道:今年的广州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可达8.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公布了《200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指导企业在经济发展和本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合理提高职工工资。
货币工资平均增8.1%
按照《指导线》,2004年广州市企业平均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1%。对于生产正常、经济效益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人均工资在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倍(56472元)以内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职工工资与人工成本水平、工会组织意见等实际情况,大体按照基准线安排本年度的工资增长。
涨工资必须遵循“两低于”
《指导线》还指出企业平均货币工资增长上线(警戒线)为11.2%。对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人均工资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8236元)的企业,可以适当提高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不要超过警戒线,避免加大企业人工成本,影响企业的发展后劲和竞争力。
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工资增长,应建立在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遵循职工工资总额增长要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实际平均工资增长要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原则,强化工资分配的自我约束。
最低工资标准是底线
按照《指导线》,企业平均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5.1%至零增长或负增长。对于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企业,可以不增加或适当降低工资,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要采取各项措施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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