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称境外组织在华市场调查无需审批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 07:52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申剑丽)今后,境外组织、个人或者境外组织在华机构,在我国境内进行市场调查,只需通过取得涉外调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不需再向行政机关报批或备案;三资企业在我国境内开展社会调查、市场调查皆无需审批。日前,国家统计局公布了《涉外调查管理办法》,10月13日起已施行。 国家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涉外调查进入中国五年多的管理实践看,市场调查
实施新办法后,境外组织、个人或者境外组织在华机构在我国境内进行社会调查,仍需向行政机关报批或备案,也不得委托任何个人或没有取得涉外调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调查。还要求各调查机构要建立涉外调查业务档案,行政机关通过不定期的对业务档案的检查,可以有效防止一些调查机构以市场调查名义从事社会调查。 《办法》同时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进行违背宪法,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可能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等8种涉外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