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人士透露:政策性破产将在四年后退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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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 10:23 北京晨报 | |||||||||
晨报综合报道 国资委有关人士透露,政策性破产将在四年后退出。 政策性破产是一个特殊时期解决特定问题的产物,完成一个阶段性的任务,主要解决计划经济下的遗留问题。今年开始,北京、上海、江苏、福建、浙江五省市将不再搞政策性破产。
根据国资委摸底,目前仍然有1800户企业需要通过政策性破产退出市场,同时将核销掉这些企业形成的1700亿元呆坏账。这些企业实施完政策性破产后,全国将进入依法破产时期。 对破产企业职工的救济安置费由谁来承担,是政策性破产和依法破产的最大区别,政策性破产往往要用破产企业的财产来支付破产企业职工的救济安置费,而对破产企业拥有债权的人,其债权得不到有效保护,专家认为《破产法》的实施将是社会信用的最后一道闸门。 (刘宝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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