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交会上演专利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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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 09:19 深圳商报 | |||||||||
就伽玛刀技术,老东家奥沃指控前掌门宋世鹏侵权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钱飞鸣)宋世鹏绝对是本届高交会极具争议的参展商。在爆出一亿美元天价转让“光子刀”技术后,宋这两天因为宣传资料陷入了一场有关伽玛刀技术的“刀战”。
“老东家”直指“旧掌门”侵权 指控宋世鹏的是深圳奥沃国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深圳企业界,宋世鹏是一位老熟人。在1995年至2000年期间,宋世鹏一直担任奥沃的董事长兼总裁,而奥沃也在这段时间内推出了世界上第一台旋转式头部伽玛刀和世界首创的体部伽玛刀。2000年离开深圳后,宋在上海成立了世鹏实验室。本届高交会上,世鹏实验室在一号馆租下了一个标准展位,意欲将手中的多个技术转让。 “老东家”的不满在于宋的宣传。任职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的周驿是奥沃的委托律师。昨天傍晚,她指着世鹏实验室的宣传资料说:“看看他们的宣传,竟然声称‘我们已推出的系列产品———伽玛刀系列’。无论是头部伽玛刀还是全身伽玛刀,全部都是奥沃独力生产的产品。奥沃和世鹏实验室没有任何合作关系。” 周驿表示,就头部伽玛刀和全身伽玛刀技术,奥沃一直明确宋世鹏是发明人之一,但宋的发明属于职务发明,不是个人发明,国家专利证书明确写着专利权人是奥沃。周还表示,宋声称“拥有”74项专利,但这74项中有28项技术的专利权人是奥沃,其中3项至今仍然有效。 当事人称对方“抠字眼” “我并不认为自己陷入纠纷。”当事人宋世鹏昨天下午接受电话采访时语气平静。 “在中国专利网上,输入宋世鹏这三个字,就会出现74个专利项目。”宋世鹏对于“拥有74项专利”是这样解释。“是我发明的东西,我就认为自己‘拥有’,他们的指责是抠字眼。”宋将自己的行为称为“发明人展示专利”,并表示自己的宣传资料是“要让别人知道我干了这么多事。” 宋不认为世鹏实验室的宣传“掠人之美”:“在每项伽玛刀技术的介绍中,我们都注明了生产企业的名称。” 对于宋的解释,周驿表示了强烈不满。周驿表示,发明与拥有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由于技术已经非常普及,奥沃已经放弃了25项专利。“虽然这些技术的发明人一栏有宋世鹏的名字,但这些技术在法律意义上已经失去专利权,是属于社会的公共资源,根本不再属于任何个人和公司。”周驿表示:“我认为这是虚假宣传。” 专利表述必须要合法 本届高交会专门成立了知识产权现场保护组,程树军就是处理“刀战”的工作人员。 程树军表示,就一项专利而言,发明人有发明人的表述,专利权人有专利权人的表述,但是任何表述都必须要合法。就这场“刀战”,程树军表示,从奥沃提交的三项发明专利证书来看,奥沃是国家法律认定的专利权人,虽然发明人一栏有宋世鹏的名字,但“拥有”的表述确实“不合适”。 程表示,在接到奥沃的投诉后,保护组要求世鹏实验室对展板作了改动,“拥有74项专利”改为“发明或拥有74项专利”。此外,对于专利权属于奥沃的3项专利以及25项已失去专利权的技术,世鹏实验室也在展板上作了遮掩处理。 奥沃方面一直通过律师在处理“刀战”,并要求对方道歉。随着高交会的闭幕,“刀战”昨日暂告一段落,但奥沃方面表示不排除会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钱飞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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