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度开展棉花流通秩序整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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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 13:43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 本报北京10月13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棉花市场秩序的指示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总社近日联合发出《通知》,提出今年四季度在全国开展棉花流通秩序整顿工作,规范经营行为,打击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流通秩序,促进棉花产业的健康发展。
这次清理整顿的主要内容是:一、对所有收购加工企业的资质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对丧失资质条件的要限期整改,整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收回棉花收购加工资格证书;二、整顿棉花收购加工企业的经营行为;三、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四、规范棉花市场,所有棉花市场必须建立公开、规范的交易规则,交易的棉花必须附有质量凭证和包装标识,市场法人不得参与市场交易,市场法人和市场交易者要照章纳税、诚信经营;五、清理棉花流通规章。 《人民日报》 (2004年10月14日 第六版) |